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临卫职罚〔2020〕12号 |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救援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规定,已构成违法。鉴于当事人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三)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收起
...
展开
|
2020-10-23 | 详情 |
2 | 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8号 | 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其12车间和乙类仓库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其12车间和乙类仓库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责令其12车间和乙类仓库停产停业并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帐号:33001666135050005587002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7日。 收起
...
展开
|
2017-02-07 | 详情 |
3 | 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9号 | 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帐号:33001666135050005587002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6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4 | 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30号 | 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帐号:33001666135050005587002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6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