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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天马路27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2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衢运政罚〔2021〕10J16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7日10时19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龙游县320国道杭金衢高速路口巡查时,发现丁瑞富驾驶浙HC4547普通客车从常山载客到宁波,途经龙游县320国道杭金衢高速路口上客2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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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7 详情
    2 衢运政罚〔2021〕10J14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1日10时50分许,龙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龙丽高速南出口对常山到虹桥的浙HC4720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当时浙HC4720客车上有18名乘客,出站客运单据为11名乘客,有龙游籍乘客7名系在龙游G320方村路口上车,由龙游到乐清。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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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6 详情
    3 温运政罚〔2021〕50158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2月24日9时5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花坦高速口地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HC4720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余建勋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余建勋驾驶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HC4720普通客车,载客由虹桥开往常山,车上共有旅客7人,其中有5位旅客买票后都没有提供相应的车票据。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其行为涉嫌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2021年3月15日,本机关予立案。2021年3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余建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收集了其他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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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5 详情
    4 衢运政罚〔2021〕30J1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2日,常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移交的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件:发现了2021年1月18日10时40分,浙H12290普通客车在S221省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其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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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详情
    5 衢运政罚〔2020〕J321 常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8月5日,常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0年7月19日7时0分,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客运监测系统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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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5 详情
    6 诸运罚决字[2019]第3306815119100272号 诸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09月30日15时12分,诸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杭金衢高速诸暨服务区巡查时,发现浙H.16392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出示证件检查,并对该车驾驶员王建华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王建华驾驶属于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H.16392普通客车,载客30人从绍兴驶往常山,途经杭金衢高速诸暨服务区加油站停靠上客一人,根据其提供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显示,该车起点为常山汽车站,讫点为绍兴客运西站,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G60、S24、S308,停靠站点为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杭金衢高速诸暨服务区加油站并不是其核定的停靠站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相对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诸暨市交通银行缴纳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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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0 详情
    7 鄞运罚决字[2019]第3302275119000066号 宁波市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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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8 详情
    8 常运罚决字[2019]第3308225119000006号 常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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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7 详情
    9 衢运罚决字[2019]第3308004119000005号 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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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6 详情
    10 衢运罚决字[2017] 第3308004117000102号 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08月08日15时31分,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衢州市火车站红绿灯附近巡查时,发现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H.C4172普通客车(常山-绍兴)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王建华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王建华驾驶浙H.C4172普通客车车上载有乘客九人,在航埠上客叁人。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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