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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曙茗星

    宁波海曙茗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554号(1-37)、新典路552号(1-38)、新典路558、568号(2-19)—(2-24)
    • 简介:-
    • 行政处罚 4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甬海市监处罚〔2021〕703号 -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胺碘酮注射液(3ml0.15g)1盒;2、罚款50000元。3、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盒(凝固法)1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试剂盒1盒、纤维蛋白原含量测定试剂盒(clauss法)1盒;4、罚款20000元。以上罚款共计7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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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详情
    2 甬海卫医罚〔2021〕56号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当事人2021年6月8日患者“蔡傲楠”的病历资料中《外科整形手术知情同意书》无医生签名,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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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7 详情
    3 甬海卫医罚〔2020〕22号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4日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552号、554号、558号、568号的宁波海曙茗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1、该门诊部正在营业;2、二楼口腔治疗室的立柜内放有牙齿隐形矫正器63套,电脑桌上放有美容牙科门诊病历41本,电脑桌边柜内放有2020年5月14日合作协议书(甲方:宁波海曙茗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乙方:孙茂胜,已加盖公司公章)2份、2020年5月18日宁波海曙茗星医疗美容门诊部出具的收据收条1张、支付宝签购单(商户名称:茗星医美)2张。现场拍摄照片一组。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条第(二)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一)项,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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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3 详情
    4 甬海市监处〔2019〕214号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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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4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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