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21]00401号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西溪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1月19日晚21时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8号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入住酒店1202房间的一名女性旅客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浙江省旅馆业信息系统,后于2021年01月20日被民警查获。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已构成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违反《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21-01-26 | 详情 |
2 | 西公(消)行罚决字〔2018〕16043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电器线路未按要求敷设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并停止使用未按要求敷设的电器线路。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区大队 2018年12月29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2-29 | 详情 |
3 | 西公(消)行罚决字〔2018〕16037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8号的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区大队 2018年12月28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2-28 | 详情 |
4 | 杭西卫公罚[2018]13号 | 区卫计局 |
你公司存在安排1、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和保洁,2、14楼无烟楼层,楼道垃圾桶内有烟灰烟蒂,未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的违法事实。本局认为1、你公司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和保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2、14楼为无烟楼层,楼道垃圾桶内有烟灰烟蒂,未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两项合并决定对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责令立即改进违法行为。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5 |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8]11312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3月01日,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8号的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前台工作人员未落实登记职责和巡查值守制度,致使入住酒店903房间的女性旅客施某某未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后被民警于2018年3月2日上午检查时查获。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6 |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8]10338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1月16日16时20分,西溪派出所民警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8号的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流动人口王某某为该公司员工,于2017年06月01日入职,未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自与流动人口王某某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劳动者王某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未告知劳动者王某某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劳动者相关信息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限期三日内改正,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7 |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8]10308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1月16日16时15分,西溪派出所民警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8号的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流动人口王某某为该公司员工,于2016年03月04日入职,申报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2017年12月14日王某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过期,未重新申报登记,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时将劳动者王某某的信息重新报送给公安机关,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劳动者相关信息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限期三日内改正,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8 |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8]10287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1月16日16时10分,西溪派出所民警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8号的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流动人口王某某为该公司员工,于2017年03月16日入职,申报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2017年12月29日居住地址发生变更,导致检查时王某某居住登记信息不准确,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时将劳动者王某某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劳动者相关信息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伊美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限期三日内改正,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