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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65号104、105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5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西市监罚处〔2020〕952号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以及《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6134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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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7 详情
    2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10011910280013号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09月11日09时40分,我局留下中队孙学谦、林雁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杨梅山路黄龙和山小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小区内设置有四色垃圾收集容器,执法队员检查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时发现其中混有塑料袋、包装纸等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混有泡沫塑料等可回收垃圾,按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执法队员指正后,当事人进行了整改,执法队员于2019年9月12日15时30分复查时,当事人已进行整改,现场未发现有垃圾不按分类规范规定投放的情况发生。另经查证,当事人于2019年08月07日因相同违法行为被我中队查处,具有【一年内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的情节,应当从重处罚。2019年9月19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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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8 详情
    3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10011909010012号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08月01日10时00分,我局留下中队孙学谦、胡红卫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黄龙和山小区(杨梅山路957号)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该小区已设置有四色垃圾收集容器。其中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中装有奶茶瓶,快递盒等非易腐垃圾,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执法队员指正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并进行了整改。2019年8月4日10时00分,执法队员复查时,现场未发现有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情况。2019年8月7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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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1 详情
    4 杭拱公(祥)行罚决字[2019]50614号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祥符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2月28日至今,负责杭州市拱墅区复地一中心物业管理的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聘用未持有保安员证的包**作为保安员,于2019年3月1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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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3 详情
    5 杭西公(留)行罚决字[2018]10826号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12月1日,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御溪花苑小区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保安证的周宏,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御溪花苑小区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于2018年2月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御溪花苑小区的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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