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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海

    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绍兴市孙端镇安桥头村
    • 简介:-
    • 行政处罚 20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0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9]A1123号 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1日09时42分,驾驶员曹付涛驾驶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浙D31282的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绍兴杨汛桥装运混凝土往绍兴山阴路行驶,行经杭金衢连接线K2+865路段时,被设置的动态汽车衡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质量53.37吨,并通过事发时前方电子情报板和《公路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方式告知检测情况及接受处理地点。2019年12月23日,本单位正式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之规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认定标准,确认该车为超限运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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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8 详情
    2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9]A910号 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05月09日13时53分,驾驶员楚江华驾驶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浙D31250的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绍兴杨汛桥装运混凝土往绍兴平水行驶,行经杨绍线K7+084路段时,被设置的动态汽车衡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质量49.32吨,并通过事发时前方电子情报板和《公路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方式告知检测情况及接受处理地点。2019年09月19日,本单位正式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之规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认定标准,确认该车为超限运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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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9 详情
    3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9]A911号 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06月22日22时34分,驾驶员周旭驾驶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浙DR5500的三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绍兴杨汛桥装运混凝土往绍兴柯桥行驶,行经杭金衢连接线K13+485路段时,被设置的动态汽车衡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三轴车,车货总质量36.64吨,并通过事发时前方电子情报板和《公路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方式告知检测情况及接受处理地点。2019年09月19日,本单位正式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之规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认定标准,确认该车为超限运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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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6 详情
    4 浙绍市公路罚〔2016〕LH347号 绍兴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09月10日00时00分驾驶员邵珠跃驾驶车牌号为浙D3126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滨海混凝土公司到新三江,途经329国道K54+800时,绍兴市公路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市直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435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354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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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浙绍市公路简罚〔2016〕LH563号 绍兴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10月20日00时00分驾驶员邵珠跃驾驶车牌号为浙D3126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孙端到滨海,途经329国道K48+100时,绍兴市公路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市直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298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83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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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7]A108号 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2017年07月29日00时00分驾驶员张俊伟驾驶车牌号为浙D31308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绍兴杨汛桥永利集团到绍兴柯桥,途经杨绍线K3+560时,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处部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47331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1331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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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7]A107号 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2017年07月29日00时00分驾驶员谢鹏飞驾驶车牌号为浙D3123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绍兴杨汛桥永利集团到绍兴柯桥,途经杨绍线K3+560时,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处部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35226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8226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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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7]A106号 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2017年07月30日00时00分驾驶员谢鹏飞驾驶车牌号为浙D3123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绍兴杨汛桥永利集团到绍兴柯桥,途经杨绍线K3+560时,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处部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36945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9945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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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7]A104号 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2017年07月30日00时00分驾驶员田士海驾驶车牌号为浙D31259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绍兴杨汛桥永利集团到绍兴柯桥,途经杨绍线K3+560时,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处部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48366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2366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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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浙绍柯公路罚〔2017〕A1308号 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2017年08月14日00时00分驾驶员张俊伟驾驶车牌号为浙D31308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运混凝土从绍兴杨汛桥到绍兴湖塘,途经杨绍线K2+100时,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处部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536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760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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