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 1 | 衢运政罚〔2021〕01196 |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19日9时40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龙游服务区对浙A5M218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邹小勇,车辆所有人是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1月23日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笔录、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影印件、当事人驾驶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线路牌、行驶证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衢州建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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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 详情 |
| 2 | 杭运政罚〔2021〕4716 | 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19日16时20分,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浙AH9673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方琳津,车辆所有人是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月29日临平区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朱丹俊、李新桥承办此案。2021年10月2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沈水荣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2021年10月29日对方琳津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查询记录复印件、工单复印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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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 详情 |
| 3 | 杭运政罚〔2021〕4712 | 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22日17时7分,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陈振宇。10月22日临平区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朱丹俊、李新桥承办此案。2021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振宇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查询记录复印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复印件、工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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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 详情 |
| 4 | 杭运政罚〔2021〕475 | 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27日7时4分,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东湖街道东湖北路14号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浙A0G096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陈振宇,车辆所有人是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9月26日临平区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朱丹俊、李新桥承办此案。2021年9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振宇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查询记录复印件、工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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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详情 |
| 5 | 杭运政罚〔2021〕40290 |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17日10时5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余杭汽车站进行了检查,发现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违法。7月6日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邢建岭、方成昂承办此案。2021年7月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孙凤林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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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 详情 |
| 6 | 杭运政罚〔2021〕40222 |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
2021年5月28日,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移交的工单编号:330184********001604,发现了2021年5月13日至5月15日,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A9H830,浙A9P531,浙AJ0185大型客车有超速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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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 详情 |
| 7 | 杭运政罚〔2021〕40218 |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
2021年5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移交的工单编号:330184********001543,发现了2021年5月13日,杭州余杭交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浙A0D863,浙A9L376,浙AJ0567大型客车有超速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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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 详情 |
| 8 | 嘉运政罚〔2021〕5231 |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2月20日9时50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环城东路金马转盘北对浙A9H738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陈建新,车辆所有人是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月15日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沈国强、钱金鑫承办此案。2021年3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宋小东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委托书原件传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其他视听资料、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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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 详情 |
| 9 | 舟运政罚〔2021〕0211 |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1年2月19日9时45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舟山双桥联合检测站巡查时,发现毛小丰驾驶的浙A9H836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前往高速公路执法处进行调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毛小丰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从舟山驶往宁波,车上载有乘客53人,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当场无法提供有效包车牌。该车驾驶员毛小丰驾驶浙A9H836普通客车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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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 详情 |
| 10 | 湖运政罚〔2020〕3361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0年12月23日12时20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慕容停车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0G096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蓬林刚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为市际包车客运,核定线路为由杭州至嘉兴,包车费1600元。现实际停靠在慕容停车场上客35人至杭州萧山机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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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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