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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智置业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体育路508号金鹰商业中心2,3幢3幢4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26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4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6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杨节敬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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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民初701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杨节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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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1 2021-08-04
    2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马现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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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民终770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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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21 2021-08-03
    3

    嵇仲赟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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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580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嵇仲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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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4

    邵华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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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673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邵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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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5

    王伟红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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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1156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王伟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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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6

    姚娟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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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573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姚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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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7

    吴丽霞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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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1135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吴丽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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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8

    陈欢怡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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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739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陈欢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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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9

    王轶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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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1186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王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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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10

    邵静波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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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1182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邵静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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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40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苏0509执4539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21 详情
    2 (2021)苏0509执4489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20 详情
    3 (2021)苏0509执4342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15 详情
    4 (2021)苏0509执4341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14 详情
    5 (2021)苏0509执4289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13 详情
    6 (2021)苏0509执4259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13 详情
    7 (2021)苏0509执4132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07 详情
    8 (2021)苏0509执4033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02 详情
    9 (2021)苏0509执3764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25 详情
    10 (2021)苏0509执3658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23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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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9民初136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维珍马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万瑞行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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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万瑞行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维珍马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万瑞行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09民初136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9日下午13时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太湖新城人民法庭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承办法官:潘景信电话:0512-63968702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太湖新城人民法庭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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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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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9民初68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 朱振 王贤芬 被告-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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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振、王贤芬与被告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09民初68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8日10:0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承办法官:李娜联系电话:0512—63493864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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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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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9民初76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舒坦 郭伟 被告-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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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舒坦、郭伟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09民初76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2020年6月22日13:3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承办法官:李娜联系电话:0512—63493864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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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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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9民初682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 俞海 被告-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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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俞海与被告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09民初68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8日09:3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承办法官:李娜联系电话:0512—63493864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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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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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9民初76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孙学民 被告-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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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学民与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09民初7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2020年6月22日13:3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承办法官:李娜联系电话:0512—63493864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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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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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9民初76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舒坦 郭伟 被告- 苏州万瑞行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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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万瑞行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舒坦、郭伟与苏州万瑞行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09民初76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2020年6月15日13:3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承办法官:李娜联系电话:0512—63493864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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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3
    7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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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09民初9199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原告- 石伟强 顾佳 被告- 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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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伟强、顾佳与被告吴江财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509民初9199号案件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30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承办法官:陆菊文联系电话:0512—63493862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邮编:215200 收起

    ... 展开
    2019-07-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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