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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邦尔骨科

    江山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虎山路399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4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江卫职罚〔2021〕4号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9日江山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江山**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发现江山**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未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义务的行为,该行为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江山**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未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关于“违法程度为较轻,情节后果为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涉及人数在3人以下的,一般情节裁量幅度为警告,罚款3000元以下”的裁量标准,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元整。基于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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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6 详情
    2 江(消)行罚决字〔2021〕0029号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查明2021年06月10日19时,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梁琮、徐向相对江山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虎山路399号、法定代表人:程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江山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江山市分行(帐号:33001686135050008779)。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6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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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3 详情
    3 江卫传罚[2021]7号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江山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江山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问题:1、心电图检查室内治疗车上一瓶普清速干手消液标示的开启日期是2020年8月26日,失效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2、四号手术间内回风口查见有灰尘;3、消毒供应半污染区内医疗废物落地,未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容器;4、核酸采样点,正在上岗采样人员周欢欢未穿戴防护服。经调查核实,该医院消毒供应半污染区内医疗废物落地,未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容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关于“违法程度为较轻,情节后果为1处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一般情节,裁量幅度为罚款1500以下”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医院存在未落实传染病预防工作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该医院心电图检查室内治疗车上一瓶普清速干手消液标示的开启日期是2020年8月26日,失效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和四号手术间内回风口查见有灰尘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关于“违法程度为较重,情节后果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或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的,…的规定,一般情节,裁量幅度为罚款3500以上5000以下”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基于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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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7 详情
    4 江市监案〔2021〕1号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属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32.27元,上缴国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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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9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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