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碧桂园

    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社区新安花园3幢215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5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建综执罚字〔2020〕第8213012005200041号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单位名称: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欧阳宝坤;2020年4月8日14时31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新安江街道叶家社区碧桂园售楼处时,发现该处设有一块大型户外广告。经查,广告招牌长5米,高3米,面积为15平方米,户外广告为绿底白黄字,内容为“春风十礼碧须有你”“碧桂园望江台”“重磅礼、到访礼、暖心礼、惊喜礼、友邻礼、折扣礼、优惠礼、成交礼、佣金礼、定制礼”“项目地址:杭州市建德市叶家社区、开发商: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571-57156666”等内容,广告为钢架喷绘布材质,现场已拍照取证。2020年4月14日8时45分,受委托人唐波到中队接受调查。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宝坤,2020年4月初开始,当事人因宣传需要,擅自在新安江街道碧桂园售楼部外设置了一块大型户外广告,面积为15平方米。2020年4月8日我局曾向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建综法责改通字[2020]第8204580号),责改正,2020年4月21日执法队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未拆除。另经查证,2019年9月24日我局曾对其进行查处(建综执罚字【2019】第8213011909240048号)。2020年4月14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收起

    ... 展开
    2020-05-20 详情
    2 建市管市监稽罚处字〔2019〕57号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收起

    ... 展开
    2020-04-29 详情
    3 建综执罚字〔2019〕第8213011909240048号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名称: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宝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社区新安花园3幢215室。2019年8月1日8时50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新安江街道叶家路8号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门口时,发现该处设置了户外广告。采用钢架材料,并在上面设置喷绘布,共两块,第一块广告红底白字,内容是“阔景揽江·内外双园林·主城电梯房”、“17号楼即将面世”和“销售地址、电话”;第二块广告红底白字,内容是“21#景观楼幢载誉加推”、“阔景揽江内外双重盛景认筹即享97折”、“98-117㎡江景华宅主城繁华里”和“销售地址、电话”。每块高3米,宽5米,面积为15平方米,两块合计30平方米。经查,设置人为“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者欧阳宝坤,7月中旬当事人为吸引顾客擅自在叶家路8号售楼部门口设置两块大型户外广告,8月1日被执法队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 收起

    ... 展开
    2019-09-24 详情
    4 建城法罚字[2019]第11004603号 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名称: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欧阳宝坤;职务:法定代表人。2019年04月10日16时30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新安江街道文化广场江滨路时,发现该处有人派发印刷品广告。印刷品广告共两种,第一种为A3铜版纸,内容“春雷行动A计划,一年之计在于春,以及活动折扣、时间、地点、销售姓名电话,房产区块、户型介绍”;第二种为A4彩页纸,内容“房产信息、户型介绍,新安江畔、主城繁华里字样,销售人员姓名、电话等信息”。经了解广告派发人为建德碧桂园房产公司销售员徐亚萍。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宝坤,徐亚萍为单位销售人员。为了提升业务,徐亚萍于4月10日下午在文化广场派发印刷品广告,于4月10日16时30分被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 收起

    ... 展开
    2019-05-27 详情
    5 建城法罚字[2019]第11004141号 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名称: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欧阳宝坤;2019年4月9日8时30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更楼街道仁汇路时,发现道路两侧墙体有3处张贴广告,经现场勘查,张贴广告A4纸大小,绿底,内容为:“碧桂园·望江台宣传,电话。”。经调查了解,张贴广告人为汤丹萍,执法队员电话通知其前往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建德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宝坤,汤丹萍为单位销售人员,3月25日因为碧桂园楼盘宣传,安排人员到更楼街道仁汇路张贴广告,于4月9日8时30分被执法队员查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清理完非法张贴广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收起

    ... 展开
    2019-05-26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