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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欣捷建设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455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34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005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案被处罚人名称: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临平区乔司街道三卫路余政储出[2019]57号建设项目,该项目在三卫路设置了一个工地出入口。2021年8月17日,当事人对驶出工地的运输挖掘机车辆进行冲洗产生的泥浆水外溢到了工地出入口外面的三卫路上,导致三卫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路面受到泥浆水污染,污染路面长约12米,宽约8米,合计面积约96平方米。该行为于2021年8月17日9时32分,本机关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临平综执责改字[2021]第033007237号),责令当事人于2021年8月17日10时15分前改正违法行为,经复查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另经查证,当事人具有一年以内第二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情节。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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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7 详情
    2 江北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187号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机关认为,被处罚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在江北区槐树路256号万槐置业有限公司的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流溢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款和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至十七条之规定,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任壹佰元整(¥1100)。上述罚款,限被处罚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本金。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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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详情
    3 鄞州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63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04月09日10时07分,被处罚单位作为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A3-4#5#6#地块项目(东部新城富邦中心)工地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在管理区设置公示牌,公示应当公示的内容。本机关曾责令被处罚单位限期改正,但被处罚单位逾期未改正。经查,被处罚单位曾于2020年11月20日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过。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被处罚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5000元整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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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详情
    4 杭余经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32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被处罚人名称: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4月09日15时45分,当事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在余杭区东湖街道振兴西路与禾丰港交叉口北侧50米处向工地外排放污水,当事人通过抽水泵和皮管直接把污水排到工地外的禾丰港河道内,污染水面的面积长2米,宽1米,合计面积2平方米。当事人在执法检查中立即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余杭农村商业银行东湖支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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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9 详情
    5 杭临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244号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查实,2021年03月15日15时17分,当事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在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南路118号3楼钱王大酒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办公室二内设置了一个无垃圾分类标识的绿色垃圾桶,桶内投放有其他垃圾;在会议室内设置了一个无垃圾分类标识的粉红色垃圾桶,桶内投放有其他垃圾及易腐垃圾。项目部内垃圾桶均未粘贴规范的垃圾分类标识,且未发现有其他四色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经查实,当事人为该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单位,为该项目部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当事人的行为属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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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6 详情
    6 镇海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221号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23日8时30分,当事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在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璀璨云堤工地大门东侧)未采取建筑垃圾管理措施导致道路路面污染,污染面积20平方米,经本机关责令改正后,逾期仍未清理干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波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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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2 详情
    7 安公(昌)行罚决字[2020]02001号 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昌硕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9月21日以来,违法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招用外来务工人员徐某在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徐某的身份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未告知徐某主动申报登记,后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被公安机关检查查获。综上所述,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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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详情
    8 甬鄞市监处〔2020〕519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没收锅、铲子、砧板和菜刀各1件;二、罚款5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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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9 详情
    9 江北综执〔2020〕罚决字第07-0128号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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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9 详情
    10 甬市监处〔2020〕65号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二、罚款75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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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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