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与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09执47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 2021-09-30 |
2 |
陈文杰、滁州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1102执904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陈文杰 收起
...
展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08-04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淮北市星光珠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0602执600号之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收起
...
展开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7-26 |
4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上支行与颍上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1226执185号之二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上支行 收起
...
展开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2021-05-30 | 2021-07-29 |
5 |
姚卓坤与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0111民初812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姚卓坤 收起
...
展开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5-27 | 2021-06-29 |
6 |
李占珍、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0111执168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李占珍 收起
...
展开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6-29 |
7 |
李钰侠、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0111执74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李钰侠 收起
...
展开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6-29 |
8 |
李萍、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0111执74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李萍 收起
...
展开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6-29 |
9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上支行与颍上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1226执18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上支行 收起
...
展开
|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 2021-05-17 | 2021-05-28 |
10 |
朱翠翠、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天杰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皖01执527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朱翠翠 收起
...
展开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2 | 2021-05-2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20)皖0602民初99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被告- 淮北市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G55 | 2020-10-27 |
2 | (2020)沪0109民初215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G44 | 2020-09-29 |
3 | (2020)皖1102民初1493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傅承斌 被告- 滁州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G24 | 2020-09-17 |
4 | (2020)皖01民初20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珠海安赐朝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周天杰 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G90 | 2020-08-30 |
5 | (2019)京02民初81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骏格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G18 | 2020-08-18 |
6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被告- 周汝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小晴 淮北市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G99 | 2020-06-30 |
7 | (2020)皖0602民初64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古城支行 被告- 淮北市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天杰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G34 | 2020-06-21 |
8 | -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 傅承斌 被告- 滁州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G23 | 2020-06-04 |
9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G83 | 2020-06-04 |
10 | (2020)京0102民初12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周森 周天杰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G48 | 2020-05-26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皖0104执恢500号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06 | 详情 |
2 | (2021)皖0111执6834号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05 | 详情 |
3 | (2021)皖8601执391号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01 | 详情 |
4 | (2021)皖1204执1488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01 | 详情 |
5 | (2021)皖0103执4650号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07 | 详情 |
6 | (2021)皖1302执2848号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27 | 详情 |
7 | (2021)皖0602执600号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09 | 详情 |
8 | (2021)皖1204执997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24 | 详情 |
9 | (2021)皖0602执369号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02 | 详情 |
10 | (2021)皖1102执904号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0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之一 | 企业借贷纠纷 |
当事人- 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之一周天杰、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天杰、陈卉、姚梨花、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裁定书内容为:驳回原告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原告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或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2、请求判决一审、二审案件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10-18 |
2 |
(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 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天杰 陈卉 姚梨花 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周天杰、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深圳杉汇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天杰、陈卉、姚梨花、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4民初5723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1883000元;2、判令被告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39239.2元(逾期利息按银行LPR年利率4倍暂计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实际逾期利息计至最终偿还所有借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周天杰、陈卉、姚梨花、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3月17日9时15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11 |
3 |
送达裁判文书——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09民初215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09民初2151号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诉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09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150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虹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23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23 |
4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09民初215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09民初2151号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皓宝钻石(上海)有限公司诉钻至尊珠宝有限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虹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29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29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