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中金琻融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湖滨南路4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7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8
    • 送达公告 47

    法律诉讼5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德斌、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赣0426执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申请执行人-陈德斌 收起

    ... 展开
    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1-03-11 2021-04-23
    2

    何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46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申请执行人-何俊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10-27 2020-12-11
    3

    邹生林、黄建勤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477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邹生林
    黄建勤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10-27 2020-12-11
    4

    陈德斌与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2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陈德斌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9-21 2020-12-11
    5

    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49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9-10 2020-09-25
    6

    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493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9-07 2020-09-25
    7

    易昌棋、魏南火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297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易昌棋
    邹福水
    魏南火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9-03 2020-10-30
    8

    吴小保、徐小青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248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吴小保
    徐小青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9-03 2020-10-30
    9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300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9-03 2020-10-30
    10

    广东松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执247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松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德安县人民法院 2020-06-22 2020-08-18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赣0103民初304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建工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民事判决书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7-12-26

    失信被执行人8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赣0426执1号 德安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4 详情
    2 (2020)赣0426执493号 德安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8-11 详情
    3 (2020)赣0426执492号 德安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8-11 详情
    4 (2019)赣0426执191号 德安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0 详情
    5 (2019)赣0426执161号 德安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3-27 详情
    6 (2017)赣0111执恢64号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4-28 详情
    7 (2014)洪中执字第134号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05-19 详情
    8 (2014)洪中执字第00072号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02-24 详情

    送达公告4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陈德斌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2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陈德斌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斌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0)赣0426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0792-4656693二O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0-09-24
    2

    原告陈德斌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2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陈德斌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斌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作出(2020)赣0426民初421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联系电话:0792-4656693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0-06-15
    3

    原告何俊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9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 何俊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俊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0)赣0426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联系电话:0792-4656693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29
    4

    原告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0)赣0426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联系电话:0792-4656693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21
    5

    原告邹生林、黄建勤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1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黄建勤 邹生林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原告邹生林、黄建勤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生林、黄建勤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赣0426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邹生林、黄建勤支付工程款181200元,违约金8697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2714.2元,合计280890.2元;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邹生林、黄建勤支付保全保险费3150元;案件受理费12524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752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60.34元,此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两原告,两原告负担12463.66元。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的,公告送达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案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13
    6

    原告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赣0426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解除原告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中琻商务大酒店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1000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6年10月26日至保证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594.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的,公告送达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案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13
    7

    原告易昌棋、邹福水、魏南火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赣0426民初109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魏南火 邹福水 易昌棋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易昌棋、邹福水、魏南火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9)赣0426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联系电话:0792-4656693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02-24
    8

    原告何俊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9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 何俊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俊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0792-4656693二O二零年一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2020-01-16
    9

    原告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杰诚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联系人: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周宇0792-4656693二O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0-01-15
    10

    原告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426民初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金琻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案件承办法院:德安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熊立新0792-4656695 收起

    ... 展开
    2020-01-0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