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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弘拆房

    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傅福村
    • 简介:-
    • 行政处罚 29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9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1〕第15-0139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24日16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B*****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清运***地块挖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时,未及时修复已损坏的全球定位系统,导致该车在清运建筑垃圾时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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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3 详情
    2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1〕第01-0190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22日9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BX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新城河XX地块(XXXX地块)挖掘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时,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被查处时车辆满载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化措施,未造成滴漏撒。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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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9 详情
    3 甬路政罚〔2021〕19300 宁波市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25日9时45分,浙B1E236自卸货车(4轴)行经胜新线与北二环线交叉口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43.56吨。2021年11月25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11月25日对张广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零捌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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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5 详情
    4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1〕第20-0054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8日14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XXXXXX的轻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在清运慈城区XXXXX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挖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时,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被查处时车辆满载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化措施,未造成滴漏撒。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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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详情
    5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1〕第20-0053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3日9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XXXXXX的轻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在清运慈城区XXXX#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挖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时,未及时修复已损坏的全球定位系统,导致该车在清运建筑垃圾时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且浙XXXXXX轻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在该次清运过程中同时存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的行为。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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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详情
    6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1〕第20-0052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3日9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XXXXXX的轻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在清运慈城区XXXX#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挖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时,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被查处时车辆满载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化措施,未造成滴漏撒。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7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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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详情
    7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1〕第12-0109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6日15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BX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浒运公路(坎墩永安路-新区滨海大道段)新建工程表土剥离项目(四塘江-粪便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时,未能及时修复已经损坏的车载全球定位系统,导致GPS轨迹无显示。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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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详情
    8 慈溪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88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3日12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X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车站路地块项目(住宅区块)土石方专项工程工地挖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时,未能及时修复已损坏的车载全球定位系统,导致该车在清运建筑垃圾时部分路段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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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7 详情
    9 慈溪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524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8日23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XX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慈溪市浒山街道车站路地块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时,未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建筑垃圾。编号为慈城管(渣土)许准字[2021]第114号慈溪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上浙XXXXXX重型自卸货车核准的清运期限为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5月24日(备注: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当日车辆运输时间为6:00至22:00)。该辆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的实际时间与核准时间不符。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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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3 详情
    10 慈溪综执〔2021〕罚决字第07-0079号 浙江省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25日23时许,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擅自在慈溪市横河镇建东路慈横河Ⅰ201801#地块项目工地进行土方挖掘作业。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委托的浙江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评价,该工地夜间施工的夜间LeqdB(A)测量值为71,标准限值为55,超出标准限值16。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责令慈溪市腾弘拆房工程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94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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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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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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