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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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8-0354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经查明,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06日10时00分开始在西溪路564号人行道堆放砖块。现场当事人为拆除西溪路564号工地围墙,安排施工人员将靠西溪路侧的围墙推倒,推到后的砖块直接堆放在人行道上。经测量,推倒的围墙占用城市道路面积为4平方米(长2米*宽2米),且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2021年08月06日11时03分被我局古荡中队执法队员查获后,于当日17时05分前整改完毕。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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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 详情 |
2 |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272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所属运输渣土车辆到西湖区教工路155号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改扩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施工项目工地卸完渣土,于2021年08月06日10时30分左右空车驶离工地,因车辆未冲洗干净,车辆轮胎泥印造成工地出入口至教工路机动车道路面污染,于2021年08月06日10时30分被查处,现场污染路面面积长10.2米,宽2.5米,计25.5平方米。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总校)改扩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施工项目工地已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队员现场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西综执责改字【2021】第0029176号,责令限期整改,接受复查。经复查,当事人于2021年08月06日12时前将路面清扫干净。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及《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事实办法》之规定,对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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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 详情 |
3 | 桐庐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124号 | 浙江省桐庐县城市管理局 |
经查明,2021年08月06日07时38分,当事人在桐庐县城迎春街和体育场路交叉口处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直接在城市道路上搅拌混凝土。经现场测量,搅拌占用城市道路面积1.2平方米(长1.2米,宽1米)。当事人的行为影响城市市容,损害了城市道路,涉嫌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在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冲洗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的规定,现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5百至2万元罚款”和《杭州市县(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佰玖拾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浙里办、支付宝、丰收互联等APP的公共支付功能办理缴款,或者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至桐庐农商银行各网点办理缴款。未通过以上方式直接至桐庐农商银行办理缴款的,需向本机关提供缴款凭证(账户名:桐庐县城市管理局,帐号:201000003634226000015)。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不及时缴纳罚款产生的加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本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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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 详情 |
4 | 桐综执罚字〔2019〕第2204071910290034号 | 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机关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现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及《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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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 详情 |
5 | 西城法罚字[2019]第11010145号 |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案于2019年4月1日8时48分被我局双浦中队执法人员於将林、方翔依据职权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经西湖区城管局批准于2019年4月9日立案,指定由於将林、刘文锦承办,2019年4月1日承办队员进行现场笔录,拍摄现场检查照片,2019年4月3日进行询问(调查)笔录,现已调查终结。经查明,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29日开始,将在施工中产生的降水井的水,因设置的以及沉淀池功能不足,无法自然排出污水,故在工地围墙开了一个洞口排出工地外,造成了围墙外草地和沟渠的污染。于2019年4月1日8时48分,被我局双浦中队执法队员於将林、方翔、刘文锦依据职权在辖区内巡查时查获。经勘查确认,排放污水平均长度为3米,平均宽度为2米,合计污染面积6平方米。事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拟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区建设银行所属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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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 详情 |
6 | 西城法罚字[2019]第51003791号 |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案于2019年1月25日23时16分被我局双浦中队执法人员於将林、方翔接群众举报时查获,经西湖区城管局批准于2019年2月3日立案,指定由於将林、方翔承办,2019年1月25日承办队员进行现场笔录,拍摄现场检查照片,2019年2月25日进行询问(调查)笔录,现已调查终结。经查明,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25日8时开始,因建设袁浦幼儿园易地新建工程需要,在西湖区双浦镇袁浦小学西侧施工。2019年1月25日23时16分,我局双浦中队执法队员於将林、方翔接群众举报时查获,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在西湖区双浦镇袁浦小学西侧进行夜间施工,现场,产生噪音的设备为混凝土车及泵车,执法队员在现场测量施工噪音为57.3db,超过标准值2.3db。经确认,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区建设银行所属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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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 详情 |
7 | 杭西公(留)行罚决字[2018]15213号 |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留下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64号的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5日招募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符某某和2018年08月10日招录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徐某某,未按规定将员工符某某和徐某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于2018年09月1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未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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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 详情 |
8 | 西城法罚字[2018]第11027346号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8年8月22日9时50分,我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14时30分左右起在西湖区西溪路杭州公共交通车辆维修报修调度中心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经查,因场地有限,当事人将砖块堆放在工地东侧围墙外的市政道路上,占道长7.5米,宽1.2米,面积9.0平方米。经核实,当事人未办理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当事人于2018年8月22日15时30分整改完毕。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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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杭拱公(上)行罚决字[2018]10245号 |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上塘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1月22日19时10分许,上塘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浙江省拱墅区舟山东路8号树人大学北校区工地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该行为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被我所查获即受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各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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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富城法罚字[2017]第21005089号 | 富阳市城管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5月2日,当事人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橫山下村民兵训练基地项目工地门口损害城市道路被我单位执法队员查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该行为系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浙江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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