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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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科普超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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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7104执104号 | 民事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科普超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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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 2021-08-20 | 2021-08-28 |
2 |
河南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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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1281执125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河南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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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 2021-08-02 | 2021-08-05 |
3 |
天津凯普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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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执922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天津凯普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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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7 | 2021-07-29 |
4 |
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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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执恢1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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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5 | 2021-07-22 |
5 |
东莞市万普电子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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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73民初10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万普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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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1-06-30 | 2021-07-01 |
6 |
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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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执10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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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07-27 |
7 |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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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民终411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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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16 | 2021-07-29 |
8 |
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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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0182民初400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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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2021-06-11 | 2021-07-26 |
9 |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舜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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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民终473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舜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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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9 | 2021-08-13 |
10 |
常州美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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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481民初33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常州美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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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2021-05-21 | 2021-05-3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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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黑0103民初521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海虹发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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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G66 | 2017-10-1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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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9执6546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10 | 详情 |
2 | (2021)黑0103执6329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17 | 详情 |
3 | (2021)黑0103执6043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17 | 详情 |
4 | (2021)黑0102执4090号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10 | 详情 |
5 | (2021)黑0103执3828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12 | 详情 |
6 | (2021)黑0103执3476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07 | 详情 |
7 | (2021)黑0103执2672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22 | 详情 |
8 | (2021)豫1281执125号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11 | 详情 |
9 | (2021)黑0103执2116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08 | 详情 |
10 | (2021)黑0103执1937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0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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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9执6546号执行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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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执65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惠州新亚洲电子辅料有限公司 深圳亚洲电子辅料有限公司 当事人-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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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6546号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亚洲电子辅料有限公司、惠州新亚洲电子辅料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深圳亚洲电子辅料有限公司、惠州新亚洲电子辅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65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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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
2 |
(2021)粤0404民初291号珠海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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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404民初291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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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404民初291号珠海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光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404民初291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有: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271,151.53元;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从2018年8月30日起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按一至三年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计算,逾期利息为30,553.51元;以上两项暂合计:301,705.04元。3.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由两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于金果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高金荣、曾芬玉组成合议庭。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联系人:于金果、黄峰联系电话:0756-7266635、7266982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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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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