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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业建设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存续
    •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238号森禾商务广场A楼1101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15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64号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2日10时0分,当事人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渔人码头待建区块内倾倒工程渣土,在该处草坪上倾倒的工程渣土部分已用绿网覆盖,现场有挖机壹台,堆放的工程渣土面积为725平方米,合计700余立方米。经核实上述场地不属于合法登记的工程渣土消纳场地,2021年5月6日执法队员复查发现当事人已经改正了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将工程渣土消纳到合法登记的场地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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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1 详情
    2 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71号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10日22时10分,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挖土装车作业)。现场有挖机一台、重型自卸货车三辆,工作人员十二名正在作业。执法队员按照要求进行测量,测得场界噪声值为LAeq=55.8dB(修正后)。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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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0 详情
    3 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30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4日10时30分,当事人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内进行高压旋喷水泥浆作业施工,现场一处工地围挡与三新路路面之间存在缝隙,导致工地内高压旋喷机作业产生的水泥浆沿缝隙流溢至三新路人行道上,污染人行道面积为4平方米。之前于2021年1月11日18时25分当事人在该项目工地发生过施工现场污水流溢污染路面的现象,当事人未采取有效的改正措施。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行为系属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导致污水流溢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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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0 详情
    4 萧公(蜀山)行罚决字[2021]02596号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蜀山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3月24日下午,蜀山派出所民警对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名下的萧政储出[2019]某号地块项目二标段检查时发现1.内部保卫力量不足,2.内部巡查不到位,该工地施工单位浙江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不到位,存在治安隐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宝业建设集团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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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0 详情
    5 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04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月1日23时30分,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桩机作业)。现场有桩机二台、混凝土运输车一辆,工作人员五名正在作业。执法队员按照要求进行测量,测得场界噪声值为LAeq=57.4dB,施工停止后测得的背景噪音值为LAeq=52.5dB,取得修正值为LAeq=55.4dB,超出夜间施工场界噪音限值55dB。产生施工噪声超标。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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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详情
    6 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02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实,2021年1月3日10时50分,当事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前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现场有工人用水管冲洗工地门前路面上的泥浆,产生的泥沙水排入路边的雨水篦子,尚未造成雨水管沟阻塞。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该行为系属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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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详情
    7 杭江综执〔2020〕罚决字第11-0093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2月22日0时50分,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桩机作业)。现场有桩机壹台,工作人员捌名正在作业。执法队员按照要求进行测量,测得场界噪声值为LAeq=57.6dB,施工停止后测得的背景噪音值为LAeq=53.5dB,取得修正值为LAeq=55.6dB,超出夜间施工场界噪音限值55dB。产生施工噪声超标。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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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详情
    8 杭江综执〔2020〕罚决字第11-0091号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2月11日22时05分,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桩机作业)。现场有桩机壹台,工作人员陆名正在作业。执法队员按照要求进行测量,测得场界噪声值为LAeq=59.6dB,施工停止后测得的背景噪音值为LAeq=54.3dB,取得修正值为LAeq=57.6dB,超出夜间施工场界噪音限值55dB。产生施工噪声超标。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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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详情
    9 江综执罚字〔2020〕第0411022007280011号 江干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实,2020年6月29日21时20分,当事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前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该项目工地地势比围墙外路面高,案发当天因下暴雨,工地内的泥浆水顺势流至围墙外路面,现场有工人用水管冲洗围墙外路面上的泥浆水,还有工人用扫把扫入排水井,尚未造成雨水管沟阻塞。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该行为系属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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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8 详情
    10 江综执罚字〔2020〕第0411052006170022号 江干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6月6日22时45分,当事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在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钱塘江博物馆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灌注混凝土)作业。现场有桩机壹台、混凝土运输车一辆,工作人员三名正在作业。执法队员按照要求进行测量,测得场界噪声值为LAeq=57.6dB,施工停止后测得的背景噪音值为LAeq=53.5dB,取得修正值为LAeq=55.6dB,超出夜间施工场界噪音限值55dB。产生施工噪声超标。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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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7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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